团体标准是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如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根据市场和创新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制定团体标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涉及主体资质、制定程序、技术要求、合法性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主体资质要求
合法成立的社会团体
制定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如学会、协会、商会等),并在民政部门完成登记,具备法人资格。
标准化能力
社会团体需配备熟悉标准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建立标准化管理部门,并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二、制定原则与程序
基本原则
开放透明公平:需吸纳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科研机构等多方代表参与,尤其支持消费者和中小企业代表参与。
科学合理:基于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通过实验、论证确保技术指标先进且经济合理。
制定程序
流程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30日左右(具体根据行业的不同,时间会有偏差),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需公开征求意见)、技术审查(需3/4以上参会代表同意)、批准、编号、发布及复审。技术审查时,起草方及所在单位专家不得参与表决。
三、技术要求与内容规范
技术要求
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指标,且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
聚焦新技术、新业态,填补标准空白,增强产品安全性、通用性和可替换性。
内容限制
基础通用内容(如术语、分类)一般不予规定,需遵守现有国标、行标或地标。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垄断行为(如限制市场竞争或商品流通)。
四、合法性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
不得与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相抵触,需兼顾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效益。
专利声明
涉及必要专利时,需披露专利信息并取得专利权人许可声明。
五、其他要求
编写规范
参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写,封面格式需符合规范。
自我声明与监督
团体标准需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
制定团体标准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兼顾技术创新与公共利益,同时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和技术底线。社会团体应注重标准的先进性(如填补空白、技术指标领先)、专业性(聚焦特定领域)和市场适应性(通过市场检验优胜劣汰)。
有任何标准问题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互动。
上述就是小编的基本的讲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和AI工具,侵删),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目前,标准化建设在市场上有很不错的影响,同时也是一个不错的宣传方式。因此,想要在市场中有长久的发展,还是需要参与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