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顾名思义,就是由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根据市场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定并发布,供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它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官方主导的标准不同,主要有以下特点:
1、制定主体不同:制定者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而非政府机构。
2、市场驱动:旨在快速响应技术创新和市场变化,填补现有标准空白。
3、自愿采用:不具有强制性,由市场主体自愿选择使用。但一旦被企业采用或在合同中约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4、适用范围:可以规定本团体成员或同意使用的社会单位采用。
简单来说,团体标准是“谁制定,谁受益;谁采用,谁守规”的自发性、市场化标准。
企业申请/制定团体标准的主要条件:
这里需要明确一点:通常不是“企业申请一个现成的团体标准”,而是“企业作为主要发起者,去推动和参与某个社会团体来制定一项新的团体标准”。
核心条件如下:
1、主体条件:找到或组建合适的制定团体
企业本身不能发布团体标准,必须联合或依托一个依法成立、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团体作为发布主体。
这个团体需要有规范的章程和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2、需求与必要性条件
市场需要:所申请制定的标准领域,必须是当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缺失或滞后的,市场有迫切需求。
技术基础:标准内容应基于成熟的技术和实践经验,或代表行业领先的技术方向,不能是空中楼阁。
避免重复矛盾:拟制定的团体标准不能与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生矛盾和重复。
3、能力与资源条件
技术能力:发起企业(或企业联盟)应具备该领域的技术实力、研发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提供标准所需的技术内容和数据支撑。
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行业内相关的企业、科研机构、检测认证机构等多方利益主体,共同参与标准的讨论和制定,以保证标准的广泛性和公正性。
专家团队:拥有或能组织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
4、程序性条件
必须遵循该社会团体内部规定的标准制定程序,一般包括:提案 -> 立项 -> 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 -> 审查 -> 批准 -> 发布 -> 复审。
整个过程应公开、透明,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
5、共识性条件
标准内容应在参与制定的各方之间达成基本共识,不能只是个别企业的“独角戏”。
对企业而言,制定团体标准是一个将自身先进技术或优秀实践转化为行业公认规范的战略行为。它不仅能帮助企业抢占行业话语权、提升品牌形象和竞争力,还能有效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
有任何标准问题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互动。
上述就是小编的基本的讲解(部分内容、图片、字体,来源于网络和AI工具,侵删),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目前,标准化建设在市场上有很不错的影响,同时也是一个不错的宣传方式。因此,想要在市场中有长久的发展,还是需要参与其中的。